抚顺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20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地方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可按程序统筹调度指挥市域范围内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资源和力量。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县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市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中直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起草煤矿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地方政策、标准。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属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县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实施重点督查、专项督查和定期督查,依法监督煤矿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十九)组织指导或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发布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推广应用煤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二十)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协调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次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抚顺市应急管理局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抚顺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住房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本部门2020年收支总预算976.40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76.40万元,比上年增加304.63 万元,增长45 %,增加的主要原因:因机构调整人员增加,所以人员经费增加;项目资金比去年增加。按照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976.40万元,比上年增加304.63 万元,增长45%,增加的主要原因:因机构调整人员增加,所以人员经费增加;项目资金比去年增加。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总体情况支出976.40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304.63万元,增长45%,增加的主要原因:因机构调整人员增加,所以人员经费增加;项目资金比去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716.40 万元,比上年增加194.63万元,增长37 %,增加的主要原因:纳入2020年预算人员57人,比上年预算人员增加15人,人员增加导致的人员各项经费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1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相关职能增加,项目增加。
二、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6.40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976.40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6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15.08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04.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9万元,项目支出26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76.40万元,比上年增加304.63 万元,增长45%,增加的主要原因:因机构调整人员增加,所以人员经费增加;项目资金比去年增加。按照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976.40万元,同比增加304.63 万元,增长45%,增加的主要原因:因机构调整人员增加,所以人员经费增加;项目资金比去年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总体情况支出976.40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304.63万元,增长45%,增加的主要原因:因机构调整人员增加,所以人员经费增加;项目资金比去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716.40 万元,比上年增加194.63万元,增长37 %,增加的主要原因:纳入2020年预算人员57人,比上年预算人员增加15人,人员增加导致的人员各项经费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10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相关职能增加,项目增加。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6.4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4.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9万元。
人员经费604.3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05.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10.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6.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同比增加3.5万元,原因是:项目中列支上级检查专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5.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年我部门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我部门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市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道口办调拨车辆2台,为道口检查用车。我单位没有价值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 1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260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基金、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因此“2020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表”、“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这张五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 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 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 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 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 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 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 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 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 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 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 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 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 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 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 经费。
12. 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 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 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 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 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 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