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2、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新闻宣传、影视文化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
3、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
4、负责广播电视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和新技术的研究应用,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设备、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覆盖网络的建设,维护和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次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抚顺广播电视台。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经营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5年收入总预算3840.19万元。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40.19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 财政管理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按照资金来源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4.1万元。2025年,按照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3840.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40.19万元。增加预算原因是2024年底补充经费追加预算。
支出预算情况: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1844.1万元,其中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44.1万元。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3840.19万元,其中由财政拨款安排的财政部分补助人员和经费自理人员工资及附加2760.49万元,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经费1079.7万元。2025年度增加预算原因是预算未覆盖整体支出,2024年底追加拨款。
二、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3840.19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40.19万元。
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中对事业单位经营性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2760.49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资本性支出1079.7万元。
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为:抚顺广播电视台本级3840.1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760.4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支出1079.7万元。收支预算较上年增加原因:受经济环境影响,经营收入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由我台自营收入进行安排。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抚顺广播电视台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抚顺广播电视台2025年年初预算时点,办公用房、车辆等大宗资产占用情况:无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抚顺广播电视台计划以本地建设的方式,建立“可管可控”的高清播出系统、电视融媒生产系统(高清综合制作系统、高清媒体资产管理系统、高清演播室、融媒体系统、可移动综合录制系统)、广播电视融媒系统等,实现人员统一认证,资源共享使用,着力解决“信息孤岛”、“应用孤岛”、和“资源孤岛” 三大难题,实现媒体业务的深度整合。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6.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