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二、基本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四、基金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全市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并为市委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掌握民主党派成员的思想动态,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组织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和宣传、学习活动;向中央和省委、市委反映情况,传递信息,提出开展基层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5.宣传党对海外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组织贯彻实施;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归口管理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推荐、考核、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做好拟任市、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党外领导干部安排的举荐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县、区党委统战部长。
8.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和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以及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
9.负责指导各县、区、市直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统战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和市侨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市侨联、市台联等有关部门和黄埔同学会工作。
10.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抚顺实际情况,提出对台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组织制定我市有关涉台事务的规定及实施办法;对全市涉台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做好组织、指导、管理、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
11.利用对台窗口,发展对台经贸联系,招商引资;及时、妥善处理台商投诉,切实维护台商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市对台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负责安排和处理我市的各种涉台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
12.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及新闻交流;负责对台湾上层重点人士的联络工作;指导我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有关涉台方面的工作。
13.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统战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绩效预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8.31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18.3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7万元。
二、关于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1.4万元,占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万元,占15%;卫生健康支出17.4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23.8万元,占6%;
三、关于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373.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1.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7万元
四、关于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五、关于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委统战部2019年收支总预算418.31万元。
七、关于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收入预算418.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31万元,占100%。
八、关于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支出预算41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31万元,占89%;项目支出45万元,占11%。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台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无大型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专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统战部-2019年市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绩效预算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