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青少年宫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青少年宫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青少年宫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青少年宫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寓教于乐,在培养青少年兴趣爱好的同时陶冶情操,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为适应社会发展和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需要,大力开展新知识、新技能的普及工作,努力把青少年宫建成培养人才的摇篮。
3、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科技活动,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普及文艺、体育、科技知识,通过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大型文体科技活动,引导青少年文化的健康发展。
4、积极帮助青年学习掌握必要的生活知识,进行劳动就业指导。
5、加强宫际交流,取长补短,相互促进,按照有关规定,努力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各国和地区间青少年的了解与友谊。”
二、部门机构设置
抚顺市青少年宫是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机构设置:单位领导职数:4人,内部机构领导职数:7人,编制数:41人(行政管理人员14 人、专业技术人员23 人、工勤人员4人)。下设部门5个(综合行政部、教育教学部、活动联络部、阵地拓展部、志工服务部)。
第二部分 抚顺市青少年宫部门预算公开表
抚顺市青少年宫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抚顺市青少年宫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抚顺市青少年宫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抚顺市青少年宫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抚顺市青少年宫2018年收入总预算 660.62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抚顺市青少年宫部门收入预算 660.62万元,比上年减少20.14 万元,下降3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0.62万元,同比减少33.14 万元,下降8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60 万元,同比增加13%。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费收入增加;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转入社保开支,减少财政支出。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抚顺市青少年宫部门总体情况支出645.62万元,同比减少支出35.14万元,下降6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14 万元,下降8 %;项目支出减少2 万元,下降1 %。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职工转入社保开资,减少财政支出;二是压缩支出,减少项目开支。
二、关于抚顺市青少年宫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抚顺市青少年宫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0.62 万元,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00.62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96.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5.54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70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1.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4 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抚顺市青少年宫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00.62万元,比上年减少33.14 万元,下降8 %。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转入社保开资,减少财政支出。
三、关于抚顺市青少年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抚顺市青少年宫2018年基本支出400.6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71.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34 万元。
人员经费377.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23.2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抚顺市少年宫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6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 0.66 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06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 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06万元。主要是经费基数比例略有提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 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固定资产总计1311.50万元。房屋建筑物667.00万元、教学设备、设施644.50万元,无车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2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245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五)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因此,以上五张表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9、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