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概况
一、机构设置:
(一)抚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其内设机构
抚顺市人大现有8个专门委员会,即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内务司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预算监督处、经济监督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代表联络处(人事任免选举处)。
(二)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及其内设机构
市人大常委会现有2个办事机构:1、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其内设4个职能处(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人事处、行政(接待)处、信访处;2、市人大研究室,其内设2个职能处室:综合调研处、信息宣传处。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市人代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文电、档案、保密、文印、机要交通等工作。
2.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文件起草、《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编辑等工作。
3.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事务、人事、离退休干部工作。
4.负责市人大常委会联络与接待工作。
5.完成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分单位);
3、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4、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5、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6、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8、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0、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11、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12、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3、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4、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6、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7、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8、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19、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住房保障支出等。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18年收支总预算1,641.64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1,641.64万元,比上年减少525.28万元,减少24.24%,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会保险发放;二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2017年末,单位人员编制为95人,其中:行政干部82人,行政工勤13人。实有人员为187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77人,工勤人员8人,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97人。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2017年末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车辆编制13台,实有车辆13台。2018年未安排购置车辆设备。
二、关于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41.64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41.64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2.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12万;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1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3.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61万元,项目支出361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41.64万元,比上年525.28 万元,减少24.24%。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职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险;二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财政拨款支出1,641.64万元,同比减少支出525.28万元,减少24.2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7.28万元,减少24.58%;项目支出减少108万元,减少23.03%。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会保险发放;二是2017新增项目为当年项目,2018年减少;三是根据工作实际相应减少项目支出。
三、关于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0.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3.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9.61万元。
人员经费368.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273.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6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四、关于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9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7年减少2.6万元,主要是2018年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运行费减少2.6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5万元,主要是2018年增加接待外事工作任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18年抚顺市人大办公厅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