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1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情况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具体工作要求,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市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调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
(三)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相关案件举报、投诉受理、转办、回复和重要案件调查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四)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及时报告督查情况,指导全市政务督查工作,负责市政府绩效考核工作。
(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是本级预算,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预算公开表
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62.93万元。
2019年,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收入预算262.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93万元;
2019年,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总体情况支出26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42.93万元,项目支出为20万元。
二、关于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2.93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62.93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1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5.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1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62.93万元,比上年增加171.71万元,增加188.2%。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我局未编制基本支出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财政拨款支出262.93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71.71万元,增加188.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2.9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1.22万元,减少78.1%。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我局未编制基本支出预算。
三、关于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2.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5.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7.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36万元,2019年度只需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使得“三公”经费预算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7.8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与应急合一用车1辆,车辆原始价值14.97万元。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1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20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没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五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