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数据、营商环境建设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市数据、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政策措施,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
(三)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抚顺、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承担推进数字中国、数字辽宁建设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四)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五)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统筹管理公共数据资源并组织推动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指导推进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利用。
(六)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七)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推动数据领域合作交流。
(八)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同中共抚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有关工作。
(九)组织指导、统筹协调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十)负责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十一)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抚顺市政服务服中心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对市直部门进驻抚顺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十二)负责政务服务效能监察等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行政审批工作和各级各类公共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及代办机构建设。
(十三)负责抚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规划建设和日常运行监管工作。
(十四)配合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抚顺市数据局2025年部门预算是主管部门预算,包含一个二级预算单位“抚顺市数据中心”。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底部链接)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住房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5年收支总预算 2344.8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2344.8万元,比上年减少5.97万元,减少0.2%,减少原因是:有同志退休、调出,存在人员减少的情况。总体与上一年度相比,变化幅度较小。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5年,本部门总体情况支出2344.8 万元,比上年减少5.97万元,减少0.2%。其中:基本支出1411.94万元,比上年减少125.46 万元,减少8%,减少原因:有同志退休、调出,存在人员减少的情况。总体与上一年度相比,变化幅度较小;项目支出922.86万元,比上年增加109.49万元,增加13.46 %。
增加原因:1.2025年度市数据局比上年度增加项目预算179.4万元,新增一件事一次办项目88万元,12345升级改造费用92万元;12345平台运行费、工作人员就餐经费略有减少。
2.2025年度市数据中心比上年度减少项目预算69.91万元,不再列支:日元贷款项目经费6.4万元;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系统计算资源服务采购17.7万元;抚顺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12万元;云、网数据中心运行建设费减少55.88万元;数字政府项目和政务系统运维、服务费增加22.07万元。
二、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34.8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财政拨款收入。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50.77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4.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9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57.0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21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55.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35万元,项目支出922.86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344.8万元,比上年减少5.97万元,减少0.2%,减少原因是:有同志退休、调出,存在人员减少的情况。总体与上一年度相比,变化幅度较小。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344.8 万元,比上年减少5.97万元,减少0.2%。其中:基本支出1411.94万元,比上年减少125.46 万元,减少8%,减少原因:有同志退休、调出,存在人员减少的情况。总体与上一年度相比,变化幅度较小;项目支出922.86万元,比上年增加109.49万元,增加13.46 %。
增加原因:1.2025年度市数据局比上年度增加项目预算179.4万元,新增一件事一次办项目88万元,12345升级改造费用92万元;12345平台运行费、工作人员就餐经费略有减少。
2.2025年度市数据中心比上年度减少项目预算69.91万元,不再列支:日元贷款项目经费6.4万元;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系统计算资源服务采购17.7万元;抚顺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12万元;云、网数据中心运行建设费减少55.88万元;数字政府项目和政务系统运维、服务费增加22.07万元。
三、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554.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5.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35万元。
人员经费1348.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7.66万元、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247.82万元、奖金89.16万元、绩效工资72.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31.6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9万元、住房公积金105.2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29.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1万元、公用取暖费14.79万元、劳务费110.47万元、工会经费15.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17万元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8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6.3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6.56万元、退休费9.73万元、抚恤金0.06万元。
四、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了1.45万元,原因是:
2025年度数据中心减少1辆公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1辆公车的费用1.4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机关(数量2个,分别为抚顺市数据局、抚顺市数据中心)运行经费预算为229.7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450.07万元,共包括5个采购项目,3个为数据局项目,2个为数据中心项目。其中:数据局项目合计450.07万元: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升级改造费用(一般性支出)92万元;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三保以外刚性支出)270.07万元;一件事一次办建设经费(一般性支出)88万元。数据中心项目合计108万元: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及运行经费58.00万元,云、网数据中心运行建设费50.0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5年我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270.07 万元。为数据局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三保以外刚性支出)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我部门共有车辆4 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其中:抚顺市数据局共有车辆1 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抚顺市数据中心共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填报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七)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5年预算中没有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债务支出、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支出,相应表格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