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8日在抚顺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抚顺市财政局局长 杨笑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抚顺市2018年决算(草案)情况。
一、2018年决算情况
(一)全市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9.4亿元,为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长10.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5.5亿元,为预算的97.3%,比上年增长5.5%;非税收入完成23.9亿元,为预算的108.8%,比上年增长25.4%。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9.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6%,比上年增长15%。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总收入33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9.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52.4亿元,上年结余20.1亿元,调入资金3.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3亿元。总支出308.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8.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1亿元,债券还本支出48.6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1.8亿元(主要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项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8.5亿元,为预算的109.9%,比上年增长121.5%,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增加等所致。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5.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0.1%,比上年增长32.3%。主要是收入增加相应影响支出。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是:总收入27.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8.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6亿元,上年结余1.5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总支出24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5.4亿元,调出资金2.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1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8亿元(主要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项支出)。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71.4亿元,为预算的129.5%,比上年增长68.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09.2亿元,比上年增长29.9%。收支增长主要是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增长所致。
(二)市本级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2.7%,比上年增长51.4%。市本级税收收入0.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38.8%,全部为2018年新增的环境保护税收入;非税收入12.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5.4%,增长49.6%。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0.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比上年增长27.4%。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总收入174.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7.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8.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1.7亿元,上年结余18.2亿元,调入资金1.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5亿元。总支出156.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亿元,债券还本支出21.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7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8亿元(主要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项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7.4%,增长141.1%。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2.4%,比上年增长73.4%。增加原因同全市。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是:总收入14.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3.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4亿元,上年结余1.3亿元。总支出11.1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9.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7亿元,调出资金0.7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7亿元(主要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项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1%。加上上级财政转移性收入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4亿元,总收入合计为9.5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1亿元,增长12.8倍。加上市对下转移性支出3.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亿元,总支出合计为9.5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46.2亿元,为预算的128.5%,比上年增长57.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89.1亿元,比上年增长23.6%。收支增长原因同全市。
(三)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省政府批准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06.4亿元,2018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85.5亿元,其中,市本级163亿元,县区222.5亿元。
2018年省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58.4亿元,其中,市本级21.7亿元,转贷县区36.7亿元。从债券类别看,新增债券4.1亿元,用于水体整治、产业聚集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供水、供热等公益性项目资本支出,置换债券(含再融资债券)54.3亿元,用于偿还清理甄别认定的存量地方政府债务和当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
二、2018年落实市人代会决议情况及预算执行成效
2018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强化依法理财,推进财政改革,防范资金风险,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了预算收支平衡,在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落实市人大预算审查决议情况
按照抚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全市各级财税部门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健康发展。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减税降费各项优惠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壮大。二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推进建立重点企业引导基金,鼓励支持企业发展壮大。三是推动新旧动能加速转化,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进一步支持战略新兴、重大产业等项目引进和发展。四是积极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和美丽乡村示范村等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现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2.强化财政收入征管,确保财力稳定增长。一是加强财税部门协调配合,密切跟踪收入形势和重点税源,加强收入分析和组织调度,完成了全年收入预期。二是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加强土地出让成本及收益管理,做到依法征收、均衡入库。三是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导向,积极反映地方实际困难,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增加可用财力,2018年全市获得上级补助资金133.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58.4亿元,有效地缓解了财力紧张局面,减轻了政府偿债压力。
3.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坚持预算刚性约束,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从严控制预算调整及追加事项,规范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约束力。二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同时贯彻落实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梳理支出预算,最大限度压减支出项目,并按规定将压减的资金全部用于民生保障支出。三是继续依规抓好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发挥资金最大效用,集中财力保障政权运转和民生改善等方面刚性支出,2018年全市民生等重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达80%以上。
4.深入推进财税改革,健全财政体制机制。一是落实县乡财政体制改革部署,及时出台了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实施意见,设立恢复了乡镇金库,充分调动乡镇立足自身狠抓收入的积极性,壮大乡镇自有财力规模,实现“分灶吃饭”。二是推进“飞地经济”政策贯彻实施,激发基层经济发展潜力,促进区域经济对接,做大县乡财政收入。三是做好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后财政资金拨付工作,并针对改革工作带来影响,全面部署2019年预算管理工作,确保部门预算编制有序顺利实施。
5.防范化解支付风险,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一是防范养老金支付风险。通过落实市县区分担机制、增加财政补助、压缩一般性支出,以及使用银行贷款等诸多措施,确保了全市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但同时也形成了较大额度的养老债务。二是化解政府债务偿还风险。通过建立动态监控体系,精准管控,确保了我市债务余额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以内,并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超额完成省政府化债考核目标,全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二)2018年主要支出政策执行成效
一是落实财政支农政策。筹措资金35亿元(中央扶贫监控统一平台),推动扶贫攻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重点保障设施农业、耕地地力保护、林业企业发展、职业农民培训、产业扶贫发展等,推进扶持村级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和“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稳步实施。二是支持生态环境治理。筹措资金2.9亿元,积极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系列工作,加强生态环保和综合防治,支持环境保护综合监管、环境监测、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保障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治理等实施。三是提升文教发展水平。统筹使用省专项资金0.4亿元,重点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大通铺”问题,拨付资金0.2亿元,支持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事业发展。四是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筹措资金4.8亿元,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筹措资金137.7亿元,保障了44.2万名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五是改善城乡基本功能。向上争取专项资金5.6亿元,促进保障房租赁补贴、棚改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拨付资金4.9亿元,保障公园管护、城市设施维养、环境卫生建设、城市设施建设改造等有效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8年,全市财政管理不断改进和加强,但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刚性支出压力依然较大,弥补养老金缺口压力十分巨大,化解存量债务任务依旧繁重,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保障预算安排科学、有效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对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高度重视,并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解决。同时,我们还将按照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在继续落实好各项财税政策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财税政策落实,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二是全面做好“双招双引”保障工作,坚持工业立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推进全市经济转型振兴。三是发挥政策引导和政府资金杠杆作用,积极培育旅游发展新动能,促进旅游业与文化、工业、农业、健康、冰雪、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
(二)组织财政各项收入,大力深挖增收潜力。一是强化税收征管保障,建立完善综合治税机制,全力做大税收规模。二是深挖增收潜力,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形势研判,对主体税种及重点税源开展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充分挖掘增收潜力。三是全面加强非税收缴工作,加大建设规费收缴力度,严防跑冒滴漏,力保财政收入应缴尽缴。四是深入挖掘我市差异化特点,紧密关注国家、省政策走向,多渠道、宽领域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不断培植壮大财源。
(三)贯彻落实“紧日子”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对年初预算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二是积极盘活各领域的财政资金,统筹用于“三保”等支出,增加财政资金有效供给。三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执行中预算追加,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预算单位当年预算执行与下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升预算执行质量。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全力守住风险底线。一是依法依规管理政府性债务,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政府债务余额纳入预算公开范围的常态机制。二是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加快推进和落实各项化债措施,有序推进政府存量债务置换。三是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和风险监测机制,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政府债务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五)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大力完善财政体系。一是有效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资金结转和结余以及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二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做好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公开,实现财政管理制度的规范、公开透明。三是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实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善公共服务供给。
各位委员,2019年,财政增收节支保平衡的任务十分艰巨,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总体工作要求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各项部署,牢固树立“实、好、干”工作理念,在市人大监督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凝神聚力,主动作为,砥砺前行,努力完成全年各项预算收支任务,为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