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辽宁省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通则》(辽河长办〔2017〕2号)文件及《浑河(抚顺市区段)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要求,出台本公告。
二、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范围,明晰河道管护职责,加强河道管理,保障河道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正常维护,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三、主要内容
一是对浑河(抚顺市区段)长度38.5公里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界。
二是依法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围垦河道,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要求。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