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2.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对台工作调查研究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对策和建议; 3.对全市涉台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统一归口管理; 4.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的对台工作以及检查了解各县(区)、各部门对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对台工作指示贯彻落实情况; 5.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抚台经贸及抚台之间交流往来发展动向,提出对策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以及组织重要台商的投资活动; 6.统筹协调涉台法律事务;负责全市有关涉台事务的新闻发布;协调、处理市内涉台重大事件; 7.参与市政府对台招商活动,协调、指导全市涉台经济、金融、文化、学术、科技、体育、卫生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及抚台人员往来工作; 8.负责我市赴台交流事项的立项、报批和赴台交流人员的行前指导工作; 9.组织承办市内记者赴台采访和台湾记者来抚采访的服务工作; 10.指导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有关重点人士、重大活动方面的涉台工作; 11.按中央有关规定,负责全市对台接触集中统一领导的组织实施; 12.负责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对全市对台工作干部的培训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台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台办无下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市台办))
第三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只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8年收支总预算254.16万元(支出与收入各为127.08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部门收入预算127.08万元,比上年减少53.06万元,减少29.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127.08万元,同比减少53.06万元,减少29.45%;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本年度没有非税收入额度,所以收入总额减少;二是由于人员减少故而财政拨款收入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减少;三是由于对台招商引资纳入预算局统一审批管理,故而财政拨款收入用于项目支出的数量减少;四是更加本着精简化与科学化的管理,因而收入预算比上年减少。 注: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只有财政拨款收入这一预算类型科目,无其余任何收入预算科目。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部门总体情况支出127.08万元,同比减少支出53.06万元,减少29.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4.34万元,减少37.1%;项目支出增加2.68万元,增长17.49%。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我办人员减少,故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都减少;二是根据科学化管理,更加科学精简。项目支出“增长”说明:注:算上对台招商引资经费(对台经贸交流),我办与2017及2018年都有三个项目支出项目即对台招商引资、对台工作、政治特别费,总额皆为49.5万元,两年度持平,在我办依据部门职责及最大限度精简预算的原则下总额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由于2017年与2018年度的对台招商经费(对台经贸交流)统一纳入预算局管理,则预算公开及统计都不显示对台招商经费。由于两岸关系形势及上级台办的相关要求,我办与本年度调整了经费使用,适量减少了对台经贸招商经费预算,增加了对台文化及基层交流的经费预算,故而在已经显示的项目支出的额度中对台工作及政治特别费的总额为18万元,略高于去年的15.32万元,时而总额度并没有增加。
二、关于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54.16万元(支出与收入各为127.08万元),收入预算只有财政拨款收入。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7.08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5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7.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1万元,项目支出18.0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部门收入预算127.08万元,比上年减少53.06万元,减少29.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127.08万元,同比减少53.06万元,减少29.45%;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本年度没有非税收入额度,所以收入总额减少;二是由于人员减少故而财政拨款收入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减少;三是由于对台招商引资纳入预算局统一审批管理,故而财政拨款收入用于项目支出的数量减少;四是更加本着精简化与科学化的管理,因而收入预算比上年减少。 注: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只有财政拨款收入这一预算类型科目,无其余任何收入预算科目。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部门总体情况支出127.08万元,同比减少支出53.06万元,减少29.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4.34万元,减少37.1%;项目支出增加2.68万元,增长17.49%。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我办人员减少,故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都减少;二是根据科学化管理,更加科学精简。项目支出“增长”说明:注:算上对台招商引资经费(对台经贸交流),我办与2017及2018年都有三个项目支出项目即对台招商引资、对台工作、政治特别费,总额皆为49.5万元,两年度持平,在我办依据部门职责及最大限度精简预算的原则下总额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由于2017年与2018年度的对台招商经费(对台经贸交流)统一纳入预算局管理,则预算公开及统计都不显示对台招商经费。由于两岸关系形势及上级台办的相关要求,我办与本年度调整了经费使用,适量减少了对台经贸招商经费预算,增加了对台文化及基层交流的经费预算,故而在已经显示的项目支出的额度中对台工作及政治特别费的总额为18万元,略高于去年的15.32万元,时而总额度并没有增加。 三、关于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1万元。 人员经费87.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8.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8.6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7.4万元。主要是因预算功能科目进一步细化科学化,按照新的预算功能科目的要求,往年度涉及涉台住宿、租车等费用都按规定放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或其他交通费用等科目中,故经市财政局就2018年预算详细审核后,本年度我办只有2.5万的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少于2017年度预算。 。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市台办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8.0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台办没有政府采购预算费用。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市台办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费用。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市台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与应急用车1量。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2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18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因此“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表”、“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及“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