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决算(汇总)
(2017年度)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主要职责
决算单位构成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民防空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人防建设规划。
(三)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四)拟订并组织落实城市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讯建设规划,组织协调通讯保障工作。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审批、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指导监督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演习;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八)依法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资产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九)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1、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财政拨款行政单位)
2、抚顺市人防指挥中心(财政拨款全额事业单位)
3、抚顺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财政拨款差额事业单位)
4、抚顺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收费站(涉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公开)
第二部分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不含涉密单位:抚顺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收费站)
第三部分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66.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9万元,增长6.1%。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民防空办公室2名退休人员抚恤金;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指挥中心、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职工取暖费、职工养老保险。
(二)2017年度支出总计866.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9万元,增长6.1%。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民防空办公室2名退休人员抚恤金;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指挥中心、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职工取暖费、职工养老保险。
2017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866.2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6.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5.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3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7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27万元,没有项目支出。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6.2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5.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0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9.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67.06万元,主要是工资、各项保险、办公费、取暖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支出。
(2)事业运行292.54万元,主要是工资、各项保险、办公费、取暖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3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9.1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抚恤金、2名离休人员护理费、遗属生活费、特需费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21.6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特需费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35.29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1.77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调剂金、公务员医疗费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13.52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5.08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45.08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增加1.8万元,增长20.36%,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5万元,公务用车改革后,集中使用车辆。
1、公务接待费0.44万元,主要用于招待上级部门、外地兄弟单位、协作单位、职工加班工作餐,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0次,56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万元。2017年度未购置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1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增加3.02万元,增长4.8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职工暖气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没有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保障中心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数字程控交换机1套。
七、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度部门预算项目预算均纳入绩效管理,没有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