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发展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监测分析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运行情况,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拟订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和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节政策建议和调控目标;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运行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五)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拟订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有关问题。 (六)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落实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各项支持政策,构建企业技术开发创新体系;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负责工业招商引资及项目落地工作;负责协调中省直大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负责中省直大企业与本市资源共享、产品协作配套、培育企业集群等合作工作;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利用地方资源优势延伸产业链、配套发展。 (十)依法行使电力行政管理职责,协调解决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参与拟订交通产业发展政策,协调解决综合运输问题。 (十一)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二)统一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负责协调推进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除公共电信网)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拟订发展国防科技工业规划和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重组;负责军工电子行业管理;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军工单位与地方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核事故应急相关工作。 (十五)推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融资担保工作,组织开展融资服务;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协调中小企业上市、发债、租赁等多渠道融资工作。 (十六)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创业辅导、技术支持、融资担保、信息服务、市场开拓等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展;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受理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投诉,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 2.抚顺市盐业稽查大队 3.抚顺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4.抚顺市地方铁路管理处 5.抚顺市食品工业协会 6.抚顺无线电监测站 第二部分 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抚顺市工信委2017年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764.4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649.7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49.78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14.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81.8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32.81万元。 3.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07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总计3638.3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280.1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4.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91.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8.1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28万元。 2.项目支出358.20万元,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43.91万元,其他支出10.00万元。 3.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064.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26.13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支出结转94.62万元,形成原因:以前年度及本期应缴职业年金和应缴保险等、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方面支出的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1.51万元,形成原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立法经费)结余1.1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物结余0.47万元;能源节约利用项目结余0.15万元;环境执法监察项目结余2.06万元;以前年度老旧车辆更新补助应付未付款3.2万元;无线电监管运行维护24.5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36.86万元,年初预算3605.22万元,增加3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0.1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46.57万元;项目支出356.7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78.21万元,主要是无线电监测站项目经费由省拨付,未列入市财政预算及上年项目经费结转至本年支出等原因导致的增加。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36.8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1.6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3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8.7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41.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6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6.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1.0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5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99.9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74.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1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9.65万元;新增其他支出10.0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30万元包括: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3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8.75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96.1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离休人员特需费、护理费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99.4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1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62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50.2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24.49万元,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费用等支出。 (3)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52.87万元,包括: A.行政运行44.59万元 B.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3万元 C.事业运行6.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商品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171.09万元,包括: (1)能源节约利用2.86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等支出。 (2)能源管理事务168.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99.91万元,包括: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999.91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支出623.9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1.50万元,无线电监管277.51万元,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26.91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00.19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80.35万元,主要是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购房补贴19.84万元,主要是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 7.其他支出10万元,主要是付辽宁省石化设计院咨询费1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0.73万元,年初预算22.52万元,增加28.21万元;比上年增加9.84万元,增长24.06%。其中:公务接待费0.12 2.66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比上年减少2.54万元,同比减少95.4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6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8.21万元,比上年增加12.38万元,同比增长32.38%,主要原因是无线电监测站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由省拨付未列入市财政预算。 1.公务接待费0.1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24人,0.12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61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和抚顺市盐业稽查大队运行经费支出369.75万元,比上年增加129.95万元,增长54.19%,主要原因:机关日常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四)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医疗卫生(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医疗卫生(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医疗卫生(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反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无线电监管(项): 反映无线电监管方面的支出。 22.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3.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的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反映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等方面的支出。 2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7年度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