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国资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按照国家、省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和战略性调整。
(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承担吸引各类资本任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参与制定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七)负责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协同,健全并执行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机制。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工作。
(九)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强化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指导企业精神文化建设。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应自觉接受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十二)职能转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强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抚顺市国资委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我单位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其中:行政单位汇总录入1户,其中含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485.7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739.2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0.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638.88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746.5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87%。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321.67万元,减少35.02%,主要原因:一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收入减少了3910.63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157.16万元。
(二)支出总计8757.2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67.8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1.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5.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31万元。
2.项目支出7789.4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8.9%。主要包括办公楼运行及国有企业改革项目、 信访差旅及劳务费用、企业负责人纳税额补贴、抚矿厂办大集体改革财政补助资金、退休人员社会化档案整理费用、新抚钢安置费及公交公司经营注入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303.63万元,减少27.4%,主要原因:一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减少3182.55万元,包括抚矿厂办大集体改革财政补助资金、退休人员社会化档案整理费用、新抚钢安置费及公交公司经营注入支出等业务支出;二是其他项目经费减少219.1万元。三是:基本支出增加了98.03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28.48万元。
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原因形成的,与上年相比,今年年末结转结余增加728.48万元,主要原因“三供一业”移交补助结转结余的原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5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81万元,项目支出7789.4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03.63万元,减少27.39%,主要原因:一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减少3182.55万元,包括抚矿厂办大集体改革财政补助资金、退休人员社会化档案整理费用、新抚钢安置费及公交公司经营注入支出等业务支出;二是其他项目经费减少219.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3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33万元,占12.46%;卫生健康支出64.18万元,占5.7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43.20万元,占75.40%;住房保障支出71.66万元,占6.40%。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33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8.9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当年新增退休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3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承担保费部分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保险基数的调整和人员的调入。
(3)死亡抚恤38.07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金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64.18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64.1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保险基数的调整和人员的调入。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43.2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690.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机关取暖费、保安劳务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1.48万元,主要是维持机关基本运行的水费、电费、维修(护)费。
(3)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0.51万元,主要是控访差旅费和保安服务费。
(4)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32.20万元,主要是企业负责人纳税财政补贴32.2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1.66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66.93万元,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的增加和人员的调入。
(2)购房补贴4.73万元。主要是购房补贴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8.8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厂办大集体改革支出2730.20万元。
2.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244.68万元。
3.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664.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省公车运行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0万元,比上年减少2.8万元,下降47%,主要是公车数量减少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7.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0.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27.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市国资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31万元,比上年增加18.26万元,增长16.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等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市国资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国资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119.31万元。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主要是个别预算项目执行进度不佳。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要严格支出预算约束,加快支出执行进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抚顺市国资委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