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抚顺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抚顺市应急管理局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按程序统筹调度指挥市域范围内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资源和力量。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中直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矿山、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协调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二)机构情况。
机构设置: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综合科(安全生产行业协调科)、行政审批科、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执法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救灾和物资保障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防震减灾科、火灾防治和防汛抗旱管理科、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人事科)等17个部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抚顺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抚顺市应急管理局。
第二部分 抚顺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41.7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41.7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1.72万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
2.上年结转和结余11.6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59%。主要是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11.64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758.4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机构合并,人员费用增加;二是项目收入增加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二)支出总计1866.3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84.9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2.2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6.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45万元。
2.项目支出881.4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7.23%。主要包括安全监管项目支出44.99万元;应急管理专项213.33万元;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88.80万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34.29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84.19万元,增长45.56%,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市地震局合并到我局人员经费增加等;二是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87.05万元。
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3.09万元;项目支出结转83.96万元。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75.42万元,增长647%,主要原因:项目款项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6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4.90万元,项目支出881.4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4.19万元,增长45.56%,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市地震局合并到我局人员经费增加等;二是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7.4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339%。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66.3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34万元,占5.64%;卫生健康支出43.91万元,占2.35%;住房保障支出61.45万元,占3.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55.61万元,占88.72%。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34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8万元,主要是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当年新增退休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费用,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10.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人员职业年金费用。当年新追加的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当年新增退休人员及调出人员年金补费。
(4)死亡抚恤19.87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死亡人员丧葬费支出。当年新追加的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43.91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43.91万元,主要是行政编制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当年保险基数的调整和人员的调入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61.4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61.45万元,主要是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合并人员的调入支出增加。
4.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55.61万元。包括:
(1) 行政运行支出774.20万元,主要是应急局机关行政运行费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合并人员的调入支出增加。
(2) 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44.99万元,主要是全市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支出。主要是上年指标结转。
(3)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88.80万元,主要是其它安全生产监管活动费用及省道口拨道口专项资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
(4)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34.29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公务接待费6.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41万元。
1.公务接待费6.1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及省安全生产督查调研等, 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54批次,510人,6.1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0.41万元,比上年增加146.21万元,增长3481%,主要是增加应急执法车辆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133.4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执法车辆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4.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7.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07.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45万元,比上年增加24.66万元,增长29.79%,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8.52万元。本部门没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专用设备1套。本部门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24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