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抚顺市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水源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市水源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市水源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水源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调大伙房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
(二)组织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基础情况数据统计工作。
(三)监督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年度计划及实施工作。
(四)组织协调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工作。
(五)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工作。
(六)协调解决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七)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研究、制定大伙房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政策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文字综合、重要事项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处
负责水源保护区相关项目计划的编制;财务资源配置,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及报表;财务收支核算、管理及分析、损失处置的控制;项目资金核拨的对接协调、项目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及资金使用情况监管;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该处室在2017年机构改革中被并入综合处。
(三)监督处
负责督查督办水源地保护管理、项目建设工作;建立管理水源地保护区基础情况数据库;协调解决水源地管理工程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相关单位研究制定大伙房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政策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协调执法监督部门搞好监督和检查工作。
(四)重点项目处
负责国家湖泊生态保护试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相关组织、推进工作;指导协调拟订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等工作;负责敏感点生态湿地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水源地保护工作中其他相关试点示范工作。
(五)村镇建设综合协调处
负责指导协调水源保护区内生态移民、村镇迁建、合村并屯等规划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村容村貌整治、生态示范区创建及申请国家、省相关专项扶持资金等工作。
(六)农业综合协调处
负责水源保护区内农、林、水、牧业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督查保护区内畜禽疫病防控、污水粪便达标排放工作;协调畜牧、水利、林业项目落实等工作。
(七)服务业综合协调处
负责调查统计和掌握水源保护区内商业、餐饮等服务业的规模及分布情况;监督协调水源保护区内相关行业的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情况。
第二部分市水源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市水源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收入总计228.7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8.6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62万元。
2.其他收入0.15万元,主要是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0.8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
(二)支出总计203.7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1.7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53万元。
2.项目支出32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5.68万元
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7.6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8万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6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78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7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医疗卫生支出7.6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9.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5万元。
1. 医疗卫生支出7.68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7.68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支出。
2. 节能环保支出179.0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47.05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万元。
3. 住房保障支出17.05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12.58万元,主要是交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购房补贴支出4.47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9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度增加0.02万元,增长0.22%,主要是因为考察项目随之增加的公务用车运行费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47万元,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2批次,90人,0.47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9万元。2016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53万元,比2015年增加10.98万元,增长50.9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5人,公用经费定额增加,个人暖气费增加,发放半年的车补,工资增加而导致的工会经费的增加等因素。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3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需要补充说明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