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市水源办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抚顺市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水源办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保护饮用水源质量,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大伙房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政策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指导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三)组织协调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基础数据统计工作。
(四)负责指导和监督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年度治理工作计划制订及实施。
(五)组织协调水源地保护区重点治理项目实施工作。
(六)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大伙房水源地保护绩校考核工作。
(七)协调解决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和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管理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负责会务、文电、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字综合、信息、宣传、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重要事项督办等工作,负责办机关计财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劳动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干部教育培训和工会工作,负责机关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二)监督处
负责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指导和组织实施大伙房水源保护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监督水源地保护区年度计划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内国家及省重点项目建设问题。
(三)重点项目处
负责协调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内国家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组织、推进工作,组织协调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及水源保护项目的策划、包装、申报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申请省以上专项资金工作。
(四)村镇协调处
负责协调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内相关县区工业企业搬迁、生态移民等规划实施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河长制”工作、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负责调查统计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内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医院、学校、敬老院等行业的分布情况。
(五)生态产业发展处
负责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内农业、林业、牧业的调查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农业、林业、牧业等项目推进工作,负责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大生态产业发展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退耕、围栏管护工作,负责农村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导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第二部分市水源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市水源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7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231.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万元,增长1.1%。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市水源办新调入两名副主任和一名科员;调出1名副主任,1名科员,人员变动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0.9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98万元。
2.其他收入0.29万元,主要是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27.3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19.48万元,基本支出结转7.83万元。
(二)2017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210.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3万元,增长3.4 %。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的3位人员中有2位是副主任,一个正局级调研员,另一个是副局级实职,相应的人员支出数额增加。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191.0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48万元。
2.项目支出19.77万元,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7.33万元
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7.6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39.7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7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04万元,项目支出19.7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0.8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1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9.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8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9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19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9.18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9.14万元。
(2)公务员医疗补助0.03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179.66万元,包括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79.66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159.8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77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13.78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3.78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9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减少3.96万元,下降43.2%,主要是公车改革后我办减少一辆公车,在公车出行及公务接待上能够厉行节约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餐费等,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批次,33人,0.2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9万元。2017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增加0.95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公用经费定额增加、车补增加等因素。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实行精准管理、强化督促检查、落实整改提升。
2017年度部门年初预算项目预算均纳入绩效管理,没有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