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抚顺市服务业委员会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抚顺市服务业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发展服务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参与拟订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服务业集聚区布局、城区服务业发展以及服务业重大项目推动等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三)负责汇总全市服务业发展总体情况,监测分析全市服务业发展趋势和运行动态,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承担服务业委归口的相关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县区服务业工作。
(四)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区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拟订和实施加快城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对城区经济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运行监测和考核评价。
(五)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流通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流通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六)拟订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并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和推进商业体系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七)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流通领域依法行政和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平台;负责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八)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旧货流通及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负责对成品油和酒类商品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九)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抚顺市酒类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抚顺市服务业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抚顺市服务业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64.04万元,比2015年增加18.83万元,主要是流通事务差旅费增加9万元,2016年增加购房补贴5.5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及补助增加所致。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64.0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4.04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4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8.39万元。
(二)支出总计839.76万元,比2015年减少131.7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93万元,比2015年减少56.5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病故,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经费减少较多,另外住房公积金减少,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4.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05万元。
2.项目支出46.77万元,比2015年减少75.15万元,主要是会展中的会议费减少所致,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商业流通事务和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38.11万元
主要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结转下年连续使用等原因形成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万元,项目支出46.7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9.7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4.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2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1.1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0.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4.34万元,包括:
行政运行284.3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24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44.2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31.19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29.58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费缴费等支出;公务员医疗1.62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 交通运输支出16.4万元,包括:
车辆购置税支出16.4万元,主要是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等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0.5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22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工会经费 等支出。
(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30.37万元,主要是项目等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33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7.5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购房补贴5.45万元,主要是购房补贴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5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1.6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
1.公务接待费0.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公务用餐 等,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 2 批次, 8 人, 0.04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5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市服务业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0.29万元,比201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定额标准落实。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市服务业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服务业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