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地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地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建立和完善为农服务体系,强化为农服务功能,积极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3、受市政府委托并按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市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防汛救灾物资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储备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等特殊商品的经营进行管理。
4、按照供销合作社章程和有关规定,负责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5、协调好同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依法维护地区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6、负责所属企业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党纪、干部管理、老干部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承办省供销合作社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抚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共设置理事会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等九个部门。
1、理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王旭风职务:主任
负责对市社党委、理事会重大事项决策和政务信息的督办;承办重要会议,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及信访、优抚、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市社领导处理好机关日常政务、行政后勤工作;负责系统内的安全、保卫、消防、综合治理工作及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和保卫任务,负责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财务审计科负责人:赵永峰职务:科长
负责指导和监督所属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政策;编制系统商品流通计划和各项财务指标的分析统计及汇总上报;对市直属企业的各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直属企业的清产核资及社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确保资产合理使用和保值增值;负责直属企业的经营成果审计和其他各项审计工作。负责指导直属企业的改制工作。
3、合作经济指导科负责人:李洁职务:科长
负责组织指导全地区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发农业合作项目,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研究提出地区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帮助基层供销合作社搞好购销经营与农业生产资料的连锁经营;负责全系统市场信息网络的建设,收集、整理、编发农产品等各种信息;指导全系统农产品收购、销售工作;承办供销合作社向政府承包的农业开发项目和扶贫项目的申报、立项;指导农民科技知识普及和科技兴农工作;负责供销经济学会工作。
4、经济发展科负责人:魏强职务:科长
负责所属企业招商引资、合资合作、市场开发建设;对重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和申报、融资;对农药、化肥、棉花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防汛救灾物资的组织协调、储备和经营管理,对系统内化肥、农药经营资格审核;配合有关部门对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等特殊商品经营的管理;参与有关法令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工作,依法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组织指导市直企业搞好自营和连锁经营。
5、人事劳资科负责人:卢颖职务:科长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合同、用工制度、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政策,监督检查所属企业劳动用工合同的签订、鉴证和履行情况;负责所属企业退休、特殊工种、病退工作的审核、报批和企业劳动年审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各项保险、养老金的按时申报、缴纳、发放;负责供销社系统的人才引进、军转干部、退伍兵、大中专毕业生的接收、安置和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6、党委工作部负责人:毛洪江职务:部长
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属企业领导干部、市社机关中层以上干部的考核、教育和管理,负责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办理干部任免手续;负责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培训、法制宣传教育;负责指导本系统老干部工作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系统内的共青团工作。
7、机关党委负责人:马德增职务:副书记
负责市社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作风建设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负责对机关党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党员积极地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负责对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有计划地发展新党员;协助党委工作部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测评,对机关干部的使用和奖惩参与意见和建议。承担市社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8、工会负责人:李晓梅职务:副主席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基层工会工作,制定工会工作计划;民主参与单位内部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组织职工开展以劳动竞赛为基本形式的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了解掌握职工生活情况,及时对困难职工实施救助,帮助下岗职工就业;开展建家活动,提升工会自身建设水平;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做好各级劳模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级工会经费管理和对下级工会经费的审查、审计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承担市社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9、纪检监察室(信访接待室)负责人:张月 职务:主任
负责系统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情况;依法维护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干部进行调查处理;接待和受理违法违纪案件的举报及信访;推动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监督检查系统对党和国家政策、法令的执行情况;负责信访、优抚、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部分 抚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抚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7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688.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万元,比上年下降0.8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工资转到社保开支。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既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8.36万元。
(二)2017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688.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万元,比上年下降0.8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工资转到社保开支。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566.2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0.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1.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84万元。
2、项目支出122.08万元,其中:用于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支出35万元,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等项目支出26.38万元,用于化肥储备补贴支出50万元,用于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支出5万元,用于市社综合改革推进会支出2.7万元,用于参加省社和总社展销会支出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7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28万元,项目支出122.0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8.3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13.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4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0.5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6.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3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13.6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72.9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基本支出。
(2)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40.7万元,主要用于供销社综合改革、会展费、会议费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4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48.6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的离退休工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6万元,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死亡抚恤72.78万元,用于离退休干部的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20.56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20.56万元,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26.38万元,包括:
其他农林水支出26.38万元,主要用于“两会”规范化建设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39.33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支出24.43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购房补贴14.9万元,用于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买住房补贴。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万元,主要是用于化肥专项应急储备支出。
7、其他支出5万元,主要是用于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0.86万元,但实际没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实际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9万元,比预算增加支出0.3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现有两台公务车辆都是车改时由市财政调剂的罚没车,需要进行维修,因此车辆修理费支出较大。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减少1.26万元,下降18.9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定额费用缩减。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84万元,比2016年减少4.74万元,下降6.8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车辆定额费用缩减等降低了运行经费。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在市财政局绩效科和流通科的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市供销社举办了全系统财务统计人员参加的培训班,邀请市财政有关人员进行绩效管理培训讲课。购置了绩效管理所需要的设备。按照要求编制了市大通公司供销超市建设、市农资公司化肥应急储备补贴、抚顺县创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远程庄稼医院平台、抚顺县石文景超蛋鸡专业社保鲜冷藏库、新宾县千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机械化建设、新宾县榆树供销社屠宰场改造等项目的绩效预算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9、粮油物资储备(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化肥储备(项):反映化肥专项储备(包括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救灾化肥储备等)的有关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3、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