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抚顺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抚顺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本级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6年抚顺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单位预算批复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厅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办发〔2020〕10号)
正文内容
第二部分 抚顺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为全市河(湖)长制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为水旱灾害防御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三)为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调度、管理保护,全市节约用水,水政监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四)为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河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河湖水系连通,水域、河道砂石资源保护和监管,防洪工程、河道生态景观工程建设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五)为全市水库工程建设、除险加固、运行管理、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六)为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提供相关服务;为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七)为全市农村饮水工程、农田灌排骨干工程设施建设、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开展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的相关技术指导工作;承接全市“大禹杯”竞赛活动组织实施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市区闸坝管理、运行、维修维护具体事务性工作。
(九)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26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抚顺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第三部分 抚顺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694.7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694.7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694.7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437.06万元;
2.项目支出257.72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257.72万元。2026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 101.74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新增新增高阳橡胶坝除险加固项目。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6年,抚顺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项目资金共3个,涉及资金257.7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抚顺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预算为95.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用取暖费、物业费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抚顺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抚顺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7.25万元,同上年相同。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无。
2.公务接待费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费7.25万元,同上年相同。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2025年 | 2026年 | |
合计 | 7.25 | 7.25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0 |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7.25 | 7.25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7.25 | 7.25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抚顺市水务局2026年年初无预算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无。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抚顺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6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257.72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