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市民政局决算汇总情况说明
2018年度市民政局决算汇总单位包括:市民政局(本级)及10个正、副县级事业单位。
2018年度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本年收入16,492.92万元, 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281.83万元,本年支出15,839.4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35.33万元。
2018年度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012.24万元,本年收入13,454.07万元,本年支出12,673.5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92.74万元。
2018年度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69.59万元,本年收入3038.85万元,本年支出3,165.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2.59万元。
2018年度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决算汇总表及各部门决算报告、决算公开表。
2019年8月2日
2018年度抚顺市民政局(本级)决算公开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决算表》
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责任。
(三) 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 负责全市军队退役士兵(含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军队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五) 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市下达的救灾款物并监督其使用,组织、指导灾民安置和救灾捐赠,负责组织难民的临时安置和遣返事宜,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六) 组织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七) 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 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管理,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区)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九) 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 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 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抚顺市民政局是政府行政机关,是独立核算并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根据部门职责,市民政局设11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民间组织管理处(行政审批处)(3)优抚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市退伍退休军人安置办公室、(5)救灾处(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6)社会救助处(7)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8)区划地名处(市地名办公室)(9)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10)规划财务处(11)人事处。设置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
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单位编制人数52人,年末实有人数在职42人,离退休46人。
第二部分抚顺市民政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收入总计6173.7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119.6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63.4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6.14万元。
(二)支出总计5341.5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80.1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3.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73万元。
2.项目支出4561.4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83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828.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3.6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4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0.15万元,项目支出4561.4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41.5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0.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29万元,其他支出156.36万元。
三、 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1、收入减少原因:2018年收入比2017年减少1861.99万元,减少23.1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和福彩公益金项目减少。
2、支出减少原因:2018年支出比2017年减少2640.03万元,减少33.07%,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和福彩公益金项目支出减少。
四、2018年“三公” 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93万元,比2017年减少1.43万元,减少9.3%,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度无公务接待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73万元,比2017年减少21.9万元,减少14.68%。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52万元(含市军休中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1万元,工程支出15.37万元,服务支出24.54万元。
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已缴国库29.59万元,其中:利息收入已缴国库12.64万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16.9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含市军休中心),其中:机要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
九、2018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文件规定,本部门2018年项目预算均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并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等各项工作,全市民政防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保障等各项民生重点领域工作及时有效开展,保障了困难群众生活,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同时,其他各项社会事务工作也积极开展,涉外婚姻等业务日常工作,开通短信通业务实现与社会组织实时信息互动畅通,提高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水平,殡葬服务等民政其他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完成率100%,达到了预算安排的预期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反映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12、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018年度抚顺市雷锋纪念馆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雷锋纪念馆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雷锋纪念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雷锋纪念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雷锋纪念馆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雷锋纪念馆的维护、环境美化和雷锋遗物、史料的搜集、编写与陈列等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纪念、宣传活动;传播雷锋事迹,弘扬雷锋精神。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抚顺市雷锋纪念馆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抚顺市雷锋纪念馆
第二部分 抚顺市雷锋纪念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雷锋纪念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 1412.5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19 万元,增长2%。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雷锋馆墓区及周边各展馆改造工程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 财政拨款收入1149.6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8.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01.24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262.98万元,主要是抚顺市雷锋纪念馆改扩建工程尾款等。
(二)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 1412.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2.17 万元,增长27%。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雷锋墓区及周边配套设施改造工程支出增加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368.0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0.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38万元。
2.项目支出758.83万元,主要包括博物馆免费开放、场馆运行及维护及雷锋墓区改造工程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85.7万元
主要是抚顺市雷锋纪念馆改扩建工程费款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06万元,项目支出758.8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6.8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72.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38万元,其他支出301.24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36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5.16万元,主要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48万元,
2.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72.97万元。主要为博物馆支出72.97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94万元,包括:
(2)事业单位医疗15.63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
(3)公务员医疗补助1.31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33.38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23.7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2)购房补贴9.64万元。
11. 其他支出301.24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301.24万元,主要是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减少0.4万元,下降8%,主要是压减三公经费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2018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0.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1.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66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涉及资金320.2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收支科目做相应增减)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18年度抚顺市社会福利院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公开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抚顺市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
(二)收养社会“三无”人员、孤残人生、残疾儿童、孤儿弃婴、社会贫困精神病、退伍伤残老军人及对收养对象的康复治疗与相关社会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抚顺市社会福利院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第二部分抚顺市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抚顺市社会福利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2005.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4.58万元,增长18.6%。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05.5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2.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63.44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75.3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0.1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75.17万元。
(二)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2065.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4.72万元,增长25.9%。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836.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2.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4.51万元,资本性支出2.57万元。
2.项目支出1228.50万元,主要包括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其他优抚支出、儿童福利、老年福利、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5.5万元
主要是工程项目质保金形成的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6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87万元,项目支出1228.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65.3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7.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75万元,其他支出679.14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7.91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28.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72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优抚事业单位支出179.22万元,主要是优抚事业单位项目支出。
(4)其他优抚支出55万元,主要优抚对象等支出。
(5)儿童福利34.43万元,主要是孤残儿童等支出。
(6)老年福利65万元,主要是自费养员等支出。
(7)社会福利事业单位650.24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保险、公用经费、劳务费等支出。
(8)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15.71万元,主要是特困人员等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57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28.37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4.21万元,主要是医疗补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55.75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38.3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2)购房补贴17.36万元,主要是购房补贴支出。
4. 其他支出679.14万元,包括: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79.14万元,主要是维修改造项目支出、维修改造项目配置设施设备资金及“三无”养员、贫困精神病、孤残儿童等的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1.4万元,增长38.9%,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提高的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因本单位为事业单位因此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9.93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养员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报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018年度抚顺市殡葬管理处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殡葬管理处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殡葬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殡葬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 抚顺市殡葬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党和国家殡葬改革精神,按照殡葬管理有关规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编制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拟定全市殡葬管理、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抚顺市殡葬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
2、依法对全市殡葬业实行行业管理,研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殡葬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高殡葬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管理丧葬用品市场,推行火化,规范丧事行为。
3、负责殡葬事务的调查研究,组织开展殡葬理论研讨活动,总结推广殡葬工作先进经验。
4、负责新建殡仪馆、公墓和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审核呈报及发证工作;对殡葬单位和丧葬用品生产经营部门实施年检,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对基层事业单位进行管理。负责其行政管理及经营服务;领导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国有资产的管理及增值。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抚顺市殡葬管理处是隶属于抚顺市民政局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独立核算并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内设三家事业单位分别为市金山息园,市龙凤山息园,市高山息园。
第二部分 抚顺市殡葬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抚顺市殡葬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 2237.4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722.7万元,增长32 %。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755.4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2237.4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4.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72.7万元。
(二)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2264.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03万元,增长35%。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812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497.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5.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08万元。
2.项目支出1766.16万元,主要包括三家公墓成本性支出及海葬费用。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6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87万元,项目支出1766.1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64.0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6.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88万元,其他支出899.32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6.2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9.8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支出。
(2)社会福利支出1247.27万元,主要是殡葬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61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18.6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29.88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29.8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4. 其他支出899.32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899.32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2018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用于执法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个,涉及资金866.8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收支科目做相应增减)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抚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度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
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
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办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
(二)研究提出全市老龄工作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督促、检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市有关部门和县区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
(四)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五)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六)联系、协调老年人协会和老年社团的活动,引导老年社团开展积极健康的社会活动;
(七)引导、推动老龄产业发展,组织开展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八)承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抚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隶属于抚顺市民政局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是独立核算并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编制人数10人,年末实有人数在职10人,退休6人。
第二部分 抚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收入总计298.1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98.11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1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18万元,增长96.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288.5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0.7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9万元。
2.项目支出147.86万元,主要包括老龄事务支出63.18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4.68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4.7万元,增长98.37%。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3.56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13.56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8.54万元。主要是因机构改革原因一些活动未开展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91万元,项目支出84.6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8.5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0万元,其他支出84.68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1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90.94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2)老龄事务63.18万元,主要是老龄工作专项经费等支出。
(3)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38万元,主要是退休费及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6.71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6.36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0.35,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费支出
3. 住房保障支8.10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8.10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4. 其他支出84.68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84.68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2017年度不相同,减少0.2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万元。2018年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减少7.73万元,减少68.55%。主要原因是:2017年涨工资。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度抚顺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慈善总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慈善总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抚顺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为社会上最困难的人提供多方面的帮助,开展国内外社会福利慈善机构与福利慈善组织、热心慈善事业的个人联系,进行多形式、多渠道、多领域、多内容的慈善活动;筹集和接受国内外的捐赠;筹集社会福利资金;扩大交流社会信息,倡导动员社会各界对慈善的关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抚顺市慈善总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抚顺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是隶属于市民政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编制人数5人,年末实有人数在职4人,离退休2人。
第二部分抚顺市慈善总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抚顺市慈善总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 46.5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76 万元,下降 13%。
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减少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6.5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0等。
(二)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46.5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76万元,下降13%。
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减少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46.5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2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0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5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5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6)事业运行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1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5.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等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1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2.3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5. 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3.25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3.2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 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减少(增加)0.2万元,下降8%,主要是运行维护费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8年度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2018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 …。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调研协调办公;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0;二是0;三是0;四是0。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0;二是0;三是0;四是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18年度抚顺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决算公开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抚顺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承担着抚顺地区福利彩票的销售和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就是通过发行销售福利彩票筹集社会资金,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秉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发行原则,筹集公益金,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建设全面发展。具体如下:1、抚顺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福利彩票事业发展规划;2、负责通过销售福利彩票筹集社会资金,发展福利事业和公益事业;
3、负责运行、维护抚顺市电脑彩票销售系统,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障;4、负责福利彩票各票种在抚顺市的销售及促销,开展营销宣传活动,组织福利彩票社会媒体宣传和各类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5、负责福利彩票市级发行费的统筹管理使用,建立适应彩票发行的财务管理,保证按规定安全合理使用;6、负责全市投注站和销售网点的规划、审批、布局,及基本消耗品的配送;7负责全市彩票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电脑彩票销售业务、新玩法上市等的推广培训;8、负责抚顺市辖区福利彩票的销售以及站点投注终端的机器设备维修、维护,即开型彩票配送和电脑彩票打印纸申领、验收、保管及发放;9、负责兑奖和网点档案管理;10、负责全市投注站点形象建设。为了给彩民提供良好购彩环境,确保福彩全年销售任务顺利完成,按照中、省福彩中心投注站建设标准,实行百分考核办法,加大地方福利彩票发行机构对投注站形象建设的投入,为投注站配置必要硬件设施;11、负责监督检查区域福利彩票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私彩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2、负责处理辖区内业主、彩民的投诉和网点间的纠纷;13、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及人员情况
抚顺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7人,实有人数17人,派遣制员工25人,保安3人。内部机构由综合管理部、市场管理部、营销宣传部、财务部4个部门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836.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8万元,增长0.65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拨专项彩票市场调控资金的增加。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 财政拨款收入836.1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836.11万元。
2. 上级补助收入无。
3. 事业收入无。
4. 经营收入无。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
6. 其他收入无。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无。
(二)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711.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7.22万元,下降19.94%。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的压缩。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455.6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3.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0.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37万元。
2.项目支出255.7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208.20、资本性支出47.50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无。
4.经营支出无。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31.55万元
主要广告宣传费以及职业年金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69万元,项目支出255.7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1.3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无,科学技术支出无,公共安全支出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无,农林水事务支出无,交通运输支出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无,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无,住房保障支出无,其他支出711.38万元。主要是福彩业务专项经费、市场宣传推广费、广告费、福彩公务用车维护费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无,支出科目均为政府性基金列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无。
五、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50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业务用车12辆行稽查维修等工作。
七.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2018年绩效实施计划,完成福彩业务专项经费、市场宣传推广;通过绩效项目的实施,达到吸引新彩民,稳固老彩民,提高福利彩票销量,促进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促进福彩公益事业发展。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开展福彩业务专项、市场宣传推广、广告费、市场营销费等项目,提高福利彩票销量,促进福利彩票公益金,促进福彩公益事业发展。全年完成福利彩票销量54,418.26万元,计提福利彩票发行费1,069.20万元,为抚顺市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4,663.32万元。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通过广告宣传费和市场宣传推广开展绩效项目的实施,达到吸引新彩民 ,稳固老彩民,提高福利彩票销量,促进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促进福彩公益事业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抚顺市救助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
目 录
第一部分抚顺市救助管理站 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抚顺市救助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抚顺市救助管理站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抚顺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救助管理站对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管理。负责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流浪儿童的救助、教育、保护、流浪街头无人监护的精神病人和危重病人的救治、救助管理、乞讨人员中无家可归人员的安置。我市流入外埠流浪人员的接收、救助外埠流入我市乞讨人员的护送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抚顺市救助管理站是隶属于抚顺市民政局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是独立核算并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编制人数17人,年末实有人数在职17人,离休2人。
第二部分抚顺市救助管理站2018年
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表)
第三部分抚顺市救助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 497.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81万元,增加了0.04%。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办公楼维修。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97.1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3.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3.17万元。
(二)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 495.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02万元,增长0.0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办公楼维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19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273.8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61.72万元。
2.项目支出188.94万元,主要包括流浪乞讨人员经费支出。
3.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33.17万元,用于办公楼维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84万元,项目支出188.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9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33.1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7.1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3.97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33.17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3.97万元,包括:
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2.1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
⑵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61.72万元。
⑶项目支出188.94万元。
⑷年末结转和结余1.19万元。
2.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33.17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6年参加公车改革,没有财政局在编车辆,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没有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2016年参加公车改革,没有财政局在编车辆,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没有金额,我单位是实际上有3辆车,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使用,费用是省专项拨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度抚顺市养老院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养老院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养老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养老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 抚顺市养老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收养社会“三无”老人,家庭无力照顾老人、老人自愿有偿的收养及对收养对象康复治疗与相关社会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抚顺市养老院是隶属于抚顺市民政局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独立核算并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编制人数30人,年末实有人数28人,退休30人。
第二部分 抚顺市养老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抚顺市养老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 1237.63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858.71 万元,下降 40.9 %。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1.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246.97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237.6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5.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22.16万元。
(二)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 1237.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858.71 万元,下降 40.9 %。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1.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246.97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463.1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8.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52万元。
2.项目支出552.34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13万元,项目支出774.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7.6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1.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7万元,其他支出222.16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1.89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4.27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支出。
(2)社会福利支出751.92万元,主要是老年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等支出。
(3)残疾人事业支出0.9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64.8万元,主要是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61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16.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1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24.97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19.5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2)购房补贴5.45万元,主要是购房补贴支出。
4. 其他支出222.16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222.16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减少0.4万元,下降7%,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0.4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2018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老人救助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83.58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收支科目做相应增减)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018年度抚顺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中心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抚顺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隶属于抚顺市民政局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负责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第二部分 抚顺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抚顺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收入总计55.5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5.5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52万元。
(二)支出总计55.5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5.5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5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2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2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49.0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2.48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2.4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4.02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4.02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零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零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零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民政部门开展社会救助、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5.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18年度抚顺市殡仪馆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殡仪馆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殡仪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殡仪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抚顺市殡仪馆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抚顺市殡仪馆系市民政局下属的福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二级殡仪馆,省殡葬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单位。
2、主要负责死亡(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无名)遗体的接运、保存、火化和骨灰寄存,为丧属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殡仪礼仪服务。
3、配合市有关部门处理自然灾害、传染病和突发事件造成的死亡遗体的妥善处理等工作。引导社会逐步走向文明、节俭、绿色、文化的殡葬方式。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抚顺市殡仪馆
第二部分抚顺市殡仪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抚顺市殡仪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收入总计2951.7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951.7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5.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00万元,上年结转105.98万元。
(二)支出总计2938.7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35.0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5.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3.69万元。
2.项目支出2103.72万元,主要是保障正常运转的成本性支出及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3万元
结转下年13万元是用于殡仪车辆购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3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05万元,项目支出2103.7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38.7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6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万元,其他支出790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67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1.28万元,主要是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福利殡葬支出2081.3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23.3万元,包括:
事业单位医疗23.3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42.8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42.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4. 其他支出79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79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5万元,其中:专用车辆购置运行费3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费与2017年相同。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殡仪用车15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34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6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