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技师学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培养中级技术工人,提高社会职业素质。技术工人培训,相关技能培训。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抚顺市技师学院为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249.3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190.1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18%。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90.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事业收入59.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82%。主要是学费及住宿费等收入。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52.28万元,降低9.78%,主要原因:一是专项资金减少;二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总计3254.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152.3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6.8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66.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6.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1.09万元,资本性支出10.4万元。
2.项目支出102.5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15%。主要包括实习场地水电费及教育费附加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27.27万元,降低9.1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19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7.55万元,项目支出102.5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2.28万元,降低9.78%,主要原因:一是专项资金减少;二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9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7.55万元,项目支出102.5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2.28万元,降低9.78%,主要原因:一是专项资金减少;二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65.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0.1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及增加了教育经费附加项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7.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4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44.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用经费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公用经费支出408.91万元,比上年减少35.95万元,降低8%。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抚顺市技师学院共有车辆2辆,均为机要通迅用车。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自评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62万元,自评覆盖率(3/3)达到100%,自评平均分(300/3)10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公用经费:指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使用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