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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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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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市直机关工委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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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关系隶属工委的市直机关(设党组的,以下简称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党建工作规划和指导性意见,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
(二)负责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以及县处级干部的理论培训工作。
(三)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负责市直机关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定期了解市直机关党员和群众对本单位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四)负责综合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五)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单位领导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社会稳定工作和机关思想作风建设。
(六)按职责权限,负责市直各部门机关专职党务干部的任免、考核、培训工作。
(七)领导市直机关党的纪检监察工作。按有关规定和工作范围,调查处理处级及处级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指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八)指导市直各部门的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九)负责全市目标绩效考核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本单位无决算编制范围内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7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 308.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106.44万元,下降 96.34%。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6年机关工委代发2015年全市绩效奖金,2017年不再挂靠工委,因此费用减少。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08.5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2.25万元,主要是2016年发放2015年全市绩效奖金由于个别原因没有发放完毕形成的结余。
(二)2017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320.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094.19万元,下降96.19%。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6年机关工委代发2015年全市绩效奖金,2017年不再挂靠工委,因此费用减少。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273.5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15万元。
2.项目支出47.31万元,主要包括党员业务专项费、全市目标绩效考核费用、车辆大修费用以及全市目标绩效管理奖金。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7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50万元,项目支出47.3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0.8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8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2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9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85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8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64.49万元,主要是行政机关的日常基本费用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33万元,主要是党员业务专项、目标绩效考核以及车辆大修费用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8.99万元,主要是奖励金的支出。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2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5.74万元,主要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7.4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11.94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1.94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 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23.85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15.13万元,主要是支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购房补贴8.72万元。
11. 其他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7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减少2.09万元,下降27.30%,主要是2016年全市目标绩效考核筹备办挂靠工委后用车辆增加,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度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主要用于辽宁省直工委陪同河南省工委到抚顺市直工委学习考察、调研、参观等费用,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批次,11人,0.0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7万元。2017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减少4.80万元,降低14.58%。主要原因是: 市目标绩效考核筹备办不再挂靠工委而减少的印刷、维修等费用。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4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内容
我们按照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管理要求,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由我委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业务部室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部室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第二阶段为部室自评:根据上一阶段任务布置,各部室按照要求展开自评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报办公室;第三阶段为定性终评,并出具评价报告:办公室在各部室自评的基础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2、加强完善制度建设。
部门结合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从预算编制源头抓起进一步落实,按照体现部门履行职能的项目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
3、严格落实绩效目标。
按要求在编报项目预算时同步编报项目绩效目标;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部门中预期管理的衔接,逐步务实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管理基础;结合预算功能科目、经济科目的绩效关系,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的匹配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收支科目做相应增减)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