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抚顺市妇女联合会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引导全市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妇女组织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市妇女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抚顺振兴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三)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妇女素质;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指导和推进全市社区妇女组织的建设及开展社区妇女工作。
(四)代表我市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推进妇女儿童政策、法律的贯彻实施,参与地方性法规的拟定,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进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六)指导全市各级妇联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提出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积极发展我市对外友好交往,开展对外合作。
(七)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抚顺市妇女联合会没有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抚顺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363.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0.85万元,下降38.75%。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减少。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363.5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3.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二)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363.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0.51万元,下降46.91%。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减少。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298.8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3.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24万元。
2.项目支出64.66万元,主要包括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妇女创业就业、妇女组织建设、女性素质提升、平安和谐家庭创建、女性创业担保贷款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85万元,项目支出64.6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3.5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8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2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6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01.0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8.26万元,主要是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妇女创业就业、妇女组织建设、女性素质提升、平安和谐家庭创建等支出。
(3)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4万元,主要是女性农业科技增收致富工作等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4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5.24万元,主要是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22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85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4.19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2.67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5. 农林水事务支出5万元,包括:
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万元,主要是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等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17.52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7.5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减少0.42万元,下降14.58%,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16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最美家庭现场会等,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15人,0.16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2018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增加6.51万元,增长17.77%。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与应急保障用车1辆。
七.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涉及资金58.2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