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抚顺市政协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政协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政协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政协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政协概况
一、主要职责
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抚顺市政协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政协抚顺市委员会办公厅和抚顺市政协机关老干部办公室。
第二部分 抚顺市政协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抚顺市政协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7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 1494.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7.12万元,增长 4.7 %。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委会议、委员视察经费增加,部门人员增加工资及相关福利保障增加。
(一)收入总计1494.3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478.5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8.57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5.7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等。
(二)2017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 1494.2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59 万元,增长7.37%。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及委员培训等项目全部按计划进行未形成的结余。机关工作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多。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1170.1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0.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0.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22万元。
2.项目支出324.06万元,主要包括政协会议、委员视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6万元
主要是行政运行经费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9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19万元,项目支出324.0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94.2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3.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6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9.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97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3.0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646.11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0.62万元,主要是日常办公运转等支出。
(3)政协会议84.87万元,主要是召开政协会议等支出。
(4)委员视察78.57万元,主要是政协委员视察调研等支出。
(5)事业运行42.9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保险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64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9.5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08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49.58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49.58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61.9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56.5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购房补贴5.45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6.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15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25.21万元,下降48.89%,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厉行节约的原因。
1.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2批次,14人,0.2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15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市政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2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减少16.7万元,减少7.7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减少。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抚顺市政协共有车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
六、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政协抚顺市委员会办公厅现有财务人员2名,负责政协抚顺市委员会办公厅(本级)和政协抚顺市委员会老干办2家单位的财务核算管理工作。2017年度,政协抚顺市委员会办公厅财务人员在政协机关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财政局的认真指导下,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执行2017年度部门预算,认真遵守会计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合理安排使用各项资金,比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在日常的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中,政协抚顺市委员会办公厅财务人员严格依据市财政的要求和有关政策法规办事,对每一笔会计业务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在经费的使用上,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在确保人员经费和刚性支出的前提下,再安排其它办公经费的支出,想方设法节约经费支出,努力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政协抚顺市委员会办公厅财务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机关领导非常重视、关心和支持财务工作,经常亲自帮助协调、解决财务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同时,市财政多年来也在工作上给予我们很多的支持和帮助。2017年度,政协抚顺市委员会办公厅财务人员根据市财政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使财务管理更趋制度化,会计核算更趋明细化。在此基础上,根据要求将财务信息数据及时向机关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和反馈情况,便于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了解和掌握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及时完成市财政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政协抚顺市委员会办公厅项目预算全部为本级单位。项目预算全部为政协参政议政中心工作开展,2017年目标绩效考核政协抚顺市委员会办公厅,完成各项分配任务参政议政调研考察工作。
17年,办公厅政积极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着力促进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了顺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公厅内部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操作规程,各个相关委员会科室参与。在具体工作中,注重做好项目绩效考评经验总结及交流宣传工作,积极探索绩效考评结果公示及应用机制。相关委员会科室具体负责本委员会科室对口单位实施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配合制定考评指标,搜集考评基础信息,审核对口管理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并对主管部门出具的绩效考评报告提出建议。
二是加强完善制度建设。办公厅结合当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从预算编制源头抓起,进一步落实,按照体现部门履行职能的项目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三是严格落实绩效目标。1.绩效目标方面:一是按要求在编报项目预算时同步编报项目绩效目标,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管理的项目按要求编报了绩效目标。二是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部门中期预算管理的衔接,逐步夯实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管理基础。三是结合预算功能科目、经济科目的绩效关系,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的匹配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反映各级政协召开“政协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反映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