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和实名制管理,拟订全市各级机关行政编制分配方案和全市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方案。
(四)拟订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县区、乡镇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县区、乡镇机关机构改革工作。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级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审核和审批;审核县区级机关机构设置;协调市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机关各部门与各县区之间职责分工。
(六)拟订市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做好相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指导县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编制结构、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事项的审核和审批。
(八)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九)建立和完善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法对市属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指导县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十)拟订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负责市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有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抚顺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第二部分(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收入总额313.4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13.4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43万元。
(二)支出总计313.4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77.6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5.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31万元。
2.项目支出35.8万元,主要包括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专业会议、业务培训与调研、办公设备购置等业务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6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63万元,项目支出35.8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3.4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0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6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66.60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80万元,主要是政务域名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0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0.02万元,主要是离休费、退休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0.55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0.55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支出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46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15.77万元,购房补贴等支出。
(三)与上年对比
2016年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313.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7万元,增长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中的购房补贴增加及离退休工资增加。
2016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313.43万元,与上年相比多支出7.07万元,增长2.3%。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增加3.08万元;离退休工资增加5.01万元;医疗保险增加0.9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01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5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8.25万元,下降53.57%,主要是车辆费用减少及减少公务接待次数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度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批次,32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5万元。2016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3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8.24万元,增长24.91%。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其他交通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收支科目做相应增减)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