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市人代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文电、档案、保密、文印、机要交通等工作。
2.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文件起草、《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编辑等工作。
3.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事务、人事、离退休干部工作。
4.负责市人大常委会联络与接待工作。
5.完成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单位的构成:
1、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抚顺市人大机关老干部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后)
1、《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收入总计1,845.56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845.5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5.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了202.99万元,减少9.91%。减少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划入社保。
(二)支出总计1,845.5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28.3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1.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6.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9.4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96万元。
2、项目支出317.2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人大会议经费、人大立法经费、人大监督经费、代表工作经费等业务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8.32万元,项目支出317.2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5.5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9.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5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5.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8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9.6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032.4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公用定额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0.79万元,主要是办公楼运行经费、人大刊物、三查(察)经费、对国外地方议会交流经费等支出。
(3)人大会议99.42万元,主要是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经费支出。
(4)人大立法10.67万元,主要是本市地方性法规制订、修订、废止等工作经费支出。
(5)人大监督29.88万元,主要是监督市本级预、决算监督审查工作经费支出。
(6)代表工作63.55万元,主要是市代表活动、评先优表彰及代表之家建设经费支出。
(7)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93万元,主要是预算在线监督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58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6.5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职工工资、护理费、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08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95.47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78.47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17.01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费二次报销、援藏干部医疗补助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95.84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80.12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购房补贴15.72万元,主要是职工购房补助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2.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72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1.84万元,增加7.17%,主要原因是2018年是抚顺市与磐城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36周年,应日本磐城市政府邀请,经省政府批准,由市人大组织医疗队赴日本访问。
1、因公出国(境)费4.72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3人次。
2、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主要用于对外接待等,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批次,49人,支出0.3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抚顺市人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47万元,比2017年减少15.39万元,减少5.81%,主要原因搬迁置市政府大楼后临时工人员减少相应支出也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45.7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
(五)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
1、加强领导,不断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为加强绩效管理工作,部门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机关各部门具体落实考核工作。完善了各种管理措施,加强与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积极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力地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2、强化学习宣传。在完善绩效管理考核体系中,不断总结绩效管理过程的经验教训,大力宣传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
3、大力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在牵头部门领导下,为正确评价绩效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调动科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