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文化指导思想;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二)弘扬和宣传雷锋精神,开展雷锋文化、红色文化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三)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图书馆学理论与方法研究。
(四)承担市旅游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作,策划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旅游健康发展。
(五)开展文物的调查、保护、抢救、利用等相关业务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抢救、利用等相关工作。
(六)组织开展群众文化和群众文艺创作、普及、教育工作;开展青年文学工作者培训工作;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培训和普及工作。
(七)为妇女、儿童、青少年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八)承担园林生态管理、规划。旅游发展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九)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第二部分(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9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12313.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313.9万元,增长10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整合事业单位,没有2018年决算数据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313.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15.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98.76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667.4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665.73万元,基本支出1.74万元。
(二)2019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10427.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427.65万元,增长10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整合事业单位,没有2018年决算数据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5587.7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57.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8.49万元。
2.项目支出4840.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其他教育支出、图书馆、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文化创作与保护、其他文化支出、文物保护、博物馆、其他文物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253.42万元
主要是项目未完成或项目已完成待检查验收后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其中,项目结转2524.3万元;基本支出29.1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9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2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7.75万元,项目支出4840.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27.9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57万元,教育支出376.0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01.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4.67万元,医疗卫生与教育支出154.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45万元,其他支出429.22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57万元,包括:
(1)事业运行24.5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
(2)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71.01万元,主要是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目支出。
2. 教育支出376.08万元,包括:
(1)其他教育支出376.0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其他教育项目等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01.5万元,包括:
(1)图书馆支出570.43,主要是人员工资、日常办公、
购书经费等支出。
(2)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支出81.07万元,主要是雷
锋纪念馆2014年省本级第二批基建项目支出。
(3)文化活动支出0.99万元,主要是朝鲜族文化馆中韩文化周活动支出。
(4)群众文化支出1302.4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广场演出、春晚及满族剧院经费支出。
(5)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170.0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文化创作与保护项目等支出。
(6)其他文化旅游支出4764.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日常办公及其他文化和旅游项目等支出。
(7)文物保护支出0.26万元,主要是元帅林文物保护项目支出
(8)博物馆支出1135.91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雷锋纪念馆、平顶山纪念馆场馆运行项目等支出。
(9)其他文物支出82.6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日常办公支出。
(10)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3.09万元主要是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目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4.67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162.2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工资等支出。
(2)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5.72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4.75万元,主要是年金支出。
(4)死亡抚恤支出18.98万元,主要是抚恤金支出。
(5)优抚事业单位支出272.9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雷锋纪念场馆运行项目等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44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147.45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99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206.44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199.89万元,主要是公积金等支出。
(2)购房补贴6.55万元,主要是购房补贴支出。
7. 其他支出429.22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429.22万元,主要是雷锋纪念项目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65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要求,规范出访活动,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购置和运行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7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度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1.8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招待支出,本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3批次,146人,1.8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76万元。2019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七.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6个,涉及资金5703.9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4.4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收支科目做相应增减)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7.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反映各类艺术展览馆、文化名人纪念馆(碑)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纪念馆(室)的支出。
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