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技术创新研究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本
抚顺市技术创新研究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转移服务,引领产业技术创新,为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提供服务保障,为新型原材料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政策咨询,立项指导、协调调度等全过程服务。
(二) 开展科学普及、科技传播等工作,为社会提供公益性科普产品和服务。
(三) 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有关理论、技术及法规研究;参与有关标准制定修订、培训及宣传工作。
(四)开展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保存、维护和使用工作;承担抚顺地区的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开展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检测、修理等工作;开展公正计量、仲裁检定、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抽查的检验工作。
(五)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开展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司法鉴定等工作;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技术分析认定等工作;开展防雷防静电及相关产品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承担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相关检验工作。
(七)开展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开展粮食受农药、工业三废、熏蒸药剂污染卫生安全检验监测工作。
(八)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及化妆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九)承担电梯应急服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十)为节能监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十一)接受行业主管抚顺市技术创新研究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二)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某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抚顺市技术创新研究院为正县级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现内设党政群工作部、人事部、财务审计部、业务发展部、业务管理部、科技创新服务部、电梯应急处置服务部七个内设机构;设抚顺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抚顺市计量测试所、抚顺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抚顺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抚顺市粮油监督监测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抚顺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抚顺市科技馆、抚顺市节能监察中心(市节能监测中心)八个分支机构。纳入抚顺市技术创新研究院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原事业单位8家,包括:抚顺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抚顺市计量测试所、抚顺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抚顺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抚顺市粮油监督监测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抚顺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抚顺市科技馆、抚顺市节能监察中心(市节能监测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0276.5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075.0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8.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75.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2182.8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1.24%。主要是特检所,质检所,计量所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8.6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18%。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3433.3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3.41%。主要是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372.29万元,增长13.35%,主要原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收入的增加。
(二)支出总计10662.9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195.2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9.3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73.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2.41万元,资本性支出2.43万元。
2.项目支出4120.8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8.65%。主要包括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2346.8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2.01%。主要包括特检所,质检所,计量所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784.91万元,增长16.74%,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普及机构运行支出的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046.94万元。
主要是正常开展工作等形成的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386.43万元,降低11.26%,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财政当年指标的收回。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1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5.25万元,项目支出4120.8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9.9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4.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16.1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95.32万元,占85.31%;科学技术支出25.75万元,占比0.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01,占比8.47%;卫生健康支出227.7万元,占比2.74%;住房保障支出263.34万元,占比3.1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95.32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运行3000.1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保险基数上升,商品和服务等支出的增加。
(2)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409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用于项目支出使用。
2.科学技术支出25.75万元,主要是用于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科学技术普及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01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73.02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的调整。
(2)死亡抚恤30.99万元,主要是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28.86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227.7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63.34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263.34万元,主要是职工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的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59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0.7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49%。完成年初预算的39%,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0批次、75人、0.7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是参加及组织技术交流会议等。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1.5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8.5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车辆维修及燃油费等原因。比上年减少12.76万元,下降19.83%,主要是减少了公车维修维护及使用量原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95.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60.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32.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5.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4.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1.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8辆,其中: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9个,涉及资金 2894.92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编制存在不足之处;二是个别项目执行进度稍慢。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以科学方法详细编制预算;二是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实施进度;三是掌握资金之处进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绩效公开—附件1:2021抚顺市技术创新研究院整体绩效自评表.zip
绩效公开—附件2:2021年抚顺市技术创新研究院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