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信息化和大数据发展及应用方面的政策法规,为全市信息化、智慧城市建设和大数据发展战略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统筹全市大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和应用,负责大数据资源管理和安全体系建设;推动大数据政产学研用结合和跨界融合创新发展,推动大数据增值服务。
(三)负责抚顺市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云平台、政务协同办公系统、“中国抚顺”政府网站群等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维护和集约化管理。
(四)为全市党政群机关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和信息系统运行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信息产品开发应用工作。
(五)为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地理国情监测及相关工作;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的收集、整理、汇交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日常涉抚网络舆情发现、搜集和研判,为舆情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七)为无线电环境监测、测试分析、设备检测等方面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八)开发利用大数据资源,推进对外开放合作,承担大数据招商引资及技术支撑工作。
(九)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我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抚顺市大数据应用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1.党群工作部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信访、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2.办公室
负责文电、信息、档案、保密、文字综合和网上名称管理等工作。
3.财务审计部
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审计、安全生产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4.数据资源部
负责全市社会各领域大数据资源的归集融合、共享开放;推动大数据政产学研用结合和跨界融合创新发展。
5.电子政务部
为拟订和实施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标准规范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相关服务;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组织实施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市政府“中国抚顺”网站群、政务协同办公系统等市级公共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维及培训等工作。
6.基础设施部
负责智慧城市相关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市级大数据中心的管理和运维,抚顺市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云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维;为县、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7.地理信息部
为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地理国情监测及相关工作;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的收集、整理、汇交等相关工作。
(二)分支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抚顺市大数据应用中心设6个分支机构(正科级):
1.抚顺市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
负责日常涉抚网络舆情发现、搜集和研判,做好市内突发事
件网上信息监测工作。接受市委宣传部业务对口领导。
2.抚顺市财政信息中心
负责全市财政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运维、安全及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维;负责协调金融、税收、外经等领域的信息化工作。
3.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社会保障卡相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及资源整合工作。
4.抚顺市信用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承担全市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及“信用抚顺”网站相关工作;开展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和联合奖惩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开展信用产品开发和应用工作。
5.抚顺市普查中心
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更新工作,对全市统计系统、教科文卫体系统数据资源进行归集、分析、挖掘和应用。
6.抚顺无线电监测中心
负责监测全市无线电台(站)和空中电磁环境;负责无线电台(站)技术论证和无线电频率电磁兼容测试分析、无线电干扰测试、查找未经许可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负责检测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及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负责为本地区无线电通信安全、无线电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运行、维护、完善无线电监测网和频谱资源数据库。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9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2063.54万元,本单位是新组建事业单位,故2019年是第一年预算,无以往年度数据可比对。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39.6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9.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23.9万元,主要构成为8家整合单位上年结转款。
(二)2019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2045.91万元,本单位是新组建事业单位,故2019年是第一年预算,无以往年度数据可比对。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1125.1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6.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04万元。
2.项目支出920.77万元,主要包括“金保二期维护项目”、“信息化运维项目”、“全市政务系统运维项目”、“全市政务、教育及社保网络费”、“抚顺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市无线电监测管理及运维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7.63万元
主要是部分整合单位项目维护当年未完成进行的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9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4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5.15万元,项目支出920.7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45.9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3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0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62.9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6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3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206.3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各项保险及办公经费等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0万元,包括: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307.92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人员工资、各项保险及信息化项目建设等支出。
(2)民政管理事务46.01万元,主要是民政管理事务人员工资、保险及项目等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95.9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及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49.01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49.01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等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 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62.93万元,包括:
(1)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1153.67万元,主要是“金保二期维护项目”、“信息化运维项目”、“全市政务系统运维项目”、“全市政务、教育及社保网络费”、“抚顺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市无线电监测管理及运维等业务支出。
(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9.26万元,主要是职工未休假补贴。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77.64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68.19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购房补贴9.45万元,主要是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11. 其他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64万元。本单位是新组建事业单位,故2019年是第一年预算,无以往年度数据可比对。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4万元。2019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85万元,本单位是新组建事业单位,故2019年是第一年预算,无以往年度数据可比对。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8.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9.99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必要的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涉及资金534.0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存在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执行进度需加强;二是因采购效率缓慢造成预算执行不及时。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编制预算执行进度表,明确完成时限;二是定期跟踪检查预算项目执行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收支科目做相应增减)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