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抚顺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抚顺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抚顺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抚顺市乡村振兴局(本级)
第二部分抚顺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079.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73.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4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5.9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56%。主要是结转养老保险费用及专项经费。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1.87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1074.1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27.9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9.8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6.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78万元。
2.项目支出646.2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0.16%。主要包括、防贫综合保险、专项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6.45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33万元。
主要是结转养老保险费待下年使用;结转专项经费是由于项目尚未完工所形成。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7.54万元,减少58.59%,主要原因:使用结转养老保险费和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95万元,项目支出646.2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45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5.79%,2022年有追加的人员经费;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4.1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万元,占4.36%;卫生健康支出18.96万元,占1.77%;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973.15万元,占90.6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5.26万元,占3.2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6.3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取暖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75万元,主要是缴纳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调整基数保险缴费增加。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6.69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8.96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8.96万元,主要是缴纳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退休2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973.1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326.94万元,主要是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2)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646.21万元,主要是防贫综合保险及专项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有未完工项目。
5.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35.26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29.6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2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退休2人。
(2)购房补贴5.61万元,主要是职工购房一次性补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2. 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主要用于到各县区开展乡村振兴调研、工作督查、走访脱困户等工作。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7.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2.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5.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78万元,比上年减少1.95万元,降低5.17%,主要原因是当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指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指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指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648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4.5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63.15万元,自评平均分98.45分。
通过绩效自评未发现预算项目管理存在问题。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经费”“防贫综合保险”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648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因预算上年编制,在实施过程中因政策和工作任务变化有与编制的项目预算出现偏差的情况。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前期要充分对项目开展调研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4.05万元,完成预算的5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巩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成果,确保不出现规模返贫,开展了监督、调研、项目验收等工作,绩效目标完成程度100%。未发现问题。
(2)“防贫综合保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0万元,执行数为6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未发生规模性返贫,绩效目标完成程度100%。未发现问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