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抚顺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抚顺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因文件为涉密文件,因此不予公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抚顺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抚顺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2.9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2.9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2.35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新招录公务员,人员增加,退休人员去世,基本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42.9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1.1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5.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8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2.35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因新招录公务员,退休人员去世,人员基本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35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因新招录公务员,退休人员去世,人员基本经费增加。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9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1万元,占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万元,占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万元,占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1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运行19.3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保险、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新增。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抚恤金18.62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4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养老保险缴纳等支出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去世。
3.卫生健康支出1.48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48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录用公务员及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2.35万元,增加40.3%,主要原因新招录公务员,人员增加,退休人员去世,基本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