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抚顺仲裁委员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抚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事务性工作。
(三)依据《公证法》,承担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信访接待大厅的信访接待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对涉案各类标的、涉税和涉纪财物价值的估价认证工作。
(六)承担市级法律援助相关事务性工作和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及网络平台运行日常管理等工作。
(七)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服务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服务的监督检查工作。
(八)为个体私营企业提供产业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承担个体劳动者党组织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九)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抚顺市市民权益保障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955.1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49.4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9.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5.6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59%。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79.15万元,增长9.04%,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955.1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73.8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1.4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4.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81万元,资本性支出0.26万元。
2.项目支出81.2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51%。主要包括物价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援助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79.01万元,增长9.0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3.84万元,项目支出81.2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9.01万元,增长9.0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1%,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4.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5.1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88万元,占6.27%;公共安全支出677.51万元,占70.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5万元,占9.60%;卫生健康支出48.38万元,占5.07%;住房保障支出77.71万元,占8.1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88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支出55.24万元,主要是仲裁案件办案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3.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结转使用上年办案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支出4.64万元,主要是涉案、涉纪、涉税价格认证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结转使用上年项目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677.51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4.57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此项为追加法律援助中心以前年度采暖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 公共法律服务(项)支出20.75万元,主要是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9.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结转使用上年项目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652.19万元,主要是事业运行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绩效预算及调档晋级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5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支出0.66万元,主要是劳动争议案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压减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0.47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及特需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9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62.71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部分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人员调出及退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7.81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职业年金统筹部分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11.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人员调出及退休追加职业年金统筹部分。
4.卫生健康支出48.38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48.3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统筹部分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77.71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68.07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5.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9.64万元,主要是职工新购商品住宅补贴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保养、车辆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3.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7.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86.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06万元,比上年增加10.65万元,增长14.12%,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各项经费的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涉及资金87.8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3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有待提高;二是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三是绩效目标科学性有待提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项目预算编制工作;二是提高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水平;三是继续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链接)